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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 砂拉越设立伊斯兰首要法院(Mahkamah Utama Syariah),作为伊斯兰法庭体系中的第四级法院,是砂拉越政府强化砂内伊斯兰司法与伊斯兰法律制度的一项战略性举措。
砂拉越总理拿督巴丁宜丹斯里阿邦佐哈里博士表示,该法院的设立不仅有助于提升伊斯兰司法治理体系,也能为受影响各方提供更完善的司法保障,并进一步增强穆斯林社会对伊斯兰司法制度的信心。
不过,他强调,法院层级的提升必须配合全面的强化措施,包括提升伊斯兰司法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知识水平、为公众与员工提供更具便利性的基础设施,以及增加人力资源,以确保司法体系能够高效、有效地运作。
“因此,砂拉越政府将持续确保伊斯兰最高法院的设立与落实,获得高素质人力资源、持续培训及适切设施的全面支持,使该司法机构能够持续为人民提供卓越的服务。”他说。
他周四在2026年砂拉越伊斯兰法律年度开幕晚宴上致词时,发表上述谈话。
同时,砂拉越元首敦丕显斯里旺朱乃迪博士及砂元首后杜潘拿督巴丁宜弗兹雅也莅临晚宴。
当谈及砂内伊斯兰法律的发展方向时,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指出,其落实必须与砂拉越的发展议程并行,特别是与强调廉正治理、可持续发展及全民福祉的2030年后疫情发展策略(PCDS 2030)保持一致。
“伊斯兰法庭不仅是执法机构,也在社会福祉层面扮演重要角色,确保民众获得司法公正的权利,不因社会经济条件、资讯落差或程序缺陷而受到阻碍。”
因此,他对致力于打造更“亲民”的伊斯兰司法体系表示欢迎,包括简化程序、使用更易理解的语言,以及为有需要人士,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伊斯兰法律援助与初步法律咨询服务。
出席者包括砂总理千金达央诺吉涵、砂拉越旅游、创意产业及表演艺术部长兼青年、体育及企业家发展部长拿督斯里阿都卡林、砂总理署(区域发展机构协调、古晋北市市政局及伊斯兰事务)副部长拿督阿都拉曼朱乃迪医生、砂总理署(法律、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砂及联邦关系)副部长拿督莎丽花哈茜达、砂总理署(企业事务、资讯与砂公关单位)副部长拿督阿都拉赛多、砂拉越伊斯兰理事会主席拿督米斯努塔哈,以及砂拉越伊斯兰司法局首席伊斯兰法官拿督阿旺苏海里。-UKAS刊
撰稿:Nur Nabilla
摄影:Hazrin Sunai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