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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砂拉越伊斯兰司法机构必须在不牺牲司法独立与公正原则的前提下,更加敏捷、具备适应力,以应对数字时代带来的挑战。
砂拉越总理拿督巴丁宜丹斯里阿邦佐哈里博士指出,司法独立是确保法院能够不受任何外来影响、秉持自由、公平与公正行使审判职能的基本原则,其中包括不受政治压力、个人利益或公众情绪左右。
他说,当今资讯爆炸、无远弗届的时代,许多涉及民事与伊斯兰司法的案件在网络上迅速传播,进而形成所谓的“公众感知法庭”。
“这一现象催生了‘公众感知法庭’,少数人在缺乏受认可专业知识的情况下,恣意把自己置于‘法官’的位置。然而,社交媒体是这个时代无法否认的现实。司法机构必须敏捷应变,在不牺牲正义原则的情况下作出调整。必须在开放性、问责性与廉正之间取得平衡,以在数码时代维护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任。任何通过社交媒体形成的公开评论、观感或压力,都不应影响法官依据事实与法律作出裁决的自由与专业判断。”
他周四在2026年砂拉越伊斯兰法律年度开幕晚宴上致词时,发表上述谈话。
同时,砂拉越元首敦丕显斯里旺朱乃迪博士及砂元首后杜潘拿督巴丁宜弗兹雅也莅临晚宴。
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强调,基于伊斯兰教法与法治精神、在独立环境下作出的裁决,将成为巩固人民对伊斯兰法庭作为专业且具廉正机构信心的重要基石。
因此,他也强调,伊斯兰法官及全体伊斯兰司法人员的廉正操守至关重要,因为伊斯兰司法人员肩负的不仅是法律责任,更包括道德与宗教层面的重大使命。
他坚信,砂拉越的伊斯兰司法与法律体系将持续维持高水平的廉正标准,免受任何外来影响,并坚守公正与诚信原则。
出席者包括砂总理千金达央诺吉涵、砂拉越旅游、创意产业及表演艺术部长兼青年、体育及企业家发展部长拿督斯里阿都卡林、砂总理署(区域发展机构协调、古晋北市市政局及伊斯兰事务)副部长拿督阿都拉曼朱乃迪医生、砂总理署(法律、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砂及联邦关系)副部长拿督莎丽花哈茜达、砂总理署(企业事务、资讯与砂公关单位)副部长拿督阿都拉赛多、砂拉越伊斯兰理事会主席拿督米斯努塔哈,以及砂拉越伊斯兰司法局首席伊斯兰法官拿督阿旺苏海里。-UKAS刊
撰稿:Nur Nabilla
摄影:Hazrin Sunai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