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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砂拉越政府迄今已通过与联邦政府协商,成功解决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中所涵盖的11项诉求。
砂拉越总理署(法律、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砂及联邦关系)副部长拿督莎丽花哈茜达表示,这一成果源于砂政府与联邦政府通过包括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执行行动理事会(MTPMA63)在内的官方平台持续展开谈判的结果。
“砂拉越政府如今已通过砂拉越石油公司(PETROS)接管液化石油气(LPG)的监管权,从而加强砂政府对战略能源资源的掌控。此外,联邦宪法第1(2)条文已修订,以恢复砂拉越与沙巴在马来西亚组成中的平等伙伴地位,符合MA63的精神。同时,《联邦宪法》第160(2)条文中‘联邦‘的定义也已修订,在宪法层面纳入MA63及相关文件,包括政府级委员会报告书(IGC)。另外,联邦宪法第161A条文亦已修订,赋予砂拉越政府全面权力,更全面及更具包容性地界定‘土著’一词。砂政府也获授权可通过砂拉越深海渔业局及砂食品工业、商品与区域发展部发出深海渔业执照。此外,砂拉越公共工程局及砂水利灌溉局如今已获承认为财政部第182号指令下的技术部门,使其可管理高达5000万令吉的联邦项目。”
拿督莎丽花于周二在砂拉越第19届砂拉越立法议会第4届第3次会议上,回应武吉阿瑟区立法议员钱进一就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最新谈判进展所提出的询问时,如是表示。
她补充,已对1995年内陆税收局法令(法令533)作出修订,允许沙巴和砂拉越委派常驻代表进入该机构理事会,这项修订已获得同意。同时,联邦政府也发布特别指南,以方便归还原划作联邦用途的沙巴与砂拉越土地。
此外,砂拉越劳工条例(Cap.76)已完成修订并自2025年5月1日正式生效,而民都鲁港口的地位亦已从联邦港口转为州属港口,最后一项诉求即砂拉越乡区水供局(JBALB)也已获承认为财政部第182号指令下的技术部门。
在部分已解决的事项中,拿督莎丽花则解释,联邦政府同意将砂拉越特别拨款,从2024年的3亿令吉提高至2025年的6亿令吉,并维持5年,直至砂拉越所建议的特别拨款计算方程式获联邦法院批准为止。
至于原则上已获得同意的事项,包括通过天然资源与环境局(NREB)强化砂拉越政府在环境监管方面的权力,以及针对砂拉越司法专员委任权的联邦宪法修订。
不过,她也指出,仍有数项主要议题需要砂政府与联邦政府进一步协商。
“其中包括建议增加沙巴及砂拉越在国会下议院的国会议员人数,以及建议将联邦宪法第9附表中第25A项(旅游)从第一表(联邦事务)转移至第三表(共同事务)。”-UKAS刊